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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定价流程:企业详细指导

  • phanhoainamba
  • 6月3日
  • 讀畢需時 4 分鐘

对于与关联方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来说,提前做好定价决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我认为这不仅有助于规避风险,还能优化财务策略。


转移定价流程:企业详细指导


什么是关联方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具有《2019年税务征管法》第3条第22款和第132/2020/ND-CP号法令第5条第1款所定义的关联关系的各方之间的交易。关联关系包括:


  • 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家公司25%以上出资额的公司。


  • 两家企业由第三方控制或注资(至少 25% 的资本投入)。


  • 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拥有该公司至少10%的总股份。


  • 法律规定的借贷、担保或其他经营管理关系。


准确识别关联方交易是确保税务合规和准备适当的转让定价文件的第一步。


先前价格的重要性


通过适当的远期定价,企业可以:


  • 确保合法合规:满足税务机关的要求并避免税务重新评估和行政处罚。


  • 税务成本优化:确保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定价原则,并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机关调整价格的风险。


  • 提高透明度:提供清晰的文件,证明双方之间的交易不是为了逃税目的。


  • 税务审计支持:转让定价文件是税务机关评估风险和验证交易价格有效性的重要工具。


根据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企业必须在提交企业所得税 (CIT) 最终申报表之前准备好转让定价文件,对于使用日历会计年度的企业,该申报表通常在次年 3 月 31 日之前提交。


先前的定价流程


之前的定价流程包括四个主要步骤,确保遵守独立企业之间的原则和政策132/2020/ND-CP中概述的方法。


第一步:确定相关各方的关系


企业须根据第132/2020/ND-CP号法令第5条第2款规定的标准识别相关方。具体示例包括:


  • A公司拥有B公司25%的出资额。


  • A公司和B公司均由第三方控制(至少出资25%)。


  • 涉及关联个人或法人的贷款交易,贷款金额占出资额的10%以上。


通过识别关联方关系,公司可以识别受转让定价法规约束的交易。


第二步:分析交易双方的性质


此步骤分析所涉及各方之间的交易并确定其性质和范围。


  • 有形商品交易:购买、销售、交换或转移商品。


  • 无形资产交易:品牌、商标、技术诀窍或技术权利的转让。


  • 服务交易:提供内部服务、托管服务或咨询服务。


  • 金融交易:贷款、担保、特许权使用费。


公司应注重识别重大交易并证明其价格符合市场规范。


步骤 3:选择定价方法


132/2020/ND-CP号政策规定了五种转让定价方法,分为三类:


可比无偏价格法(CUP):

将关联交易价格与类似的独立交易价格进行比较。

可比数据(例如商品和服务的购买)适用于清晰的交易。


注意:企业必须提供来自独立第三方的原始发票和证明定价的文件。


转售价格法:

当公司从关联方购买并转售给独立方时使用。

转售价格根据可比独立交易的利润率进行调整。


成本加成法:

我们根据生产成本和合理的利润率确定价格。

适用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交易。


利润如何分配:

根据相关方对价值链的贡献来分配利润。

非常适合涉及无形资产和数字经济的复杂交易。


交易净利润法(TNMM):

将一家公司的净利润率与一家独立可比公司的净利润率进行比较。

通常在无法获得直接价格比较数据时使用。


企业应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可比数据,并优先考虑外部数据(尽可能采用来自越南及经济状况相似的国家的数据)。


第四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利润/成本


企业可以采用自己选择的方法来计算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收入或成本,并将其纳入公平的价格范围内。


  • 根据可比统一方法,交易双方的交易价格必须与可比独立交易的价格相匹配。


  • 在TNMM中,净利润率必须在可比独立企业的范围内(例如10-20%)。


当税务机关要求时,企业必须保留完整的文件来支持交易价格的有效性。


先前的价格文件


根据政策132/2020/ND-CP,转让定价文件主要由以下三个要素组成:


  1. 本地文件:

各方交易的详情、各方关系及比较分析。

包括合同、发票和相关文件。


  1. 主文件:

提供有关集团组织结构、业务运营、无形资产和转让定价政策的信息。


  1. 国别报告(CbCR):

全球合并收入适用于位于越南的最终母公司,总收入超过18万亿越南盾。提供集团利润、税务和经济活动的详细信息。


在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前,您应该准备好并保留相关文件,以便在税务机关要求时提交。


先前价格文件豁免


根据第132/2020/ND-CP号法令第19条,在某些情况下,可免于编制转让定价文件,但必须按照附录一报告信息。


  • 企业仅与越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适用同一税率,双方均不享受税收优惠。


  • 纳税期内总收入低于500亿越南盾且关联方交易低于300亿越南盾的企业。


  • 签署预约定价协议(APA)并提交年度报告的公司。


  • 企业执行简单的业务功能,不会从无形资产中产生收入或支出。


如果您正在寻找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来帮助您克服之前定价的复杂性,W&A Consulting 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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