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税务总局实施个人所得税自动退税流程
- phanhoainamba
- 2月18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2025 年 1 月 24 日,税务总局发布了第 108/QĐ-TCT 号决定,涉及个人所得税 (PIT) 自动化退税流程的应用。据此,该流程概述了税务机关 (TA) 通过 Etax Mobile 应用程序处理纳税人 (TPT) 退税请求的程序。
详细流程:
步骤 1. 创建和接收拟议的 PIT 退税申报表
税务部门的信息技术 (IT) 系统根据纳税组织和个人的所得税数据自动生成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退税建议。通过 eTax Mobile 应用程序,TPT 可以在提交纳税申报表和支持文件之前同意、确认并提交最终结算或修改信息。
如果有退款请求,系统会自动发送退款申请接受的通知。
第 2 步。自动退税解决方案
系统检查退款申请的有效性。
如果申请有效(履行纳税义务、数据与税务记录相符、收款人账户准确),系统会自动生成退税决定和退税令。
如果申请无效,则TA将在退款申请受理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要求TPT进行澄清。
步骤 3:退款后控制
税务部门信息化应用系统将自动监测纳税义务发生的变化,并向税务机关提供已获退税的单位和个人名单,供税务机关审核追缴。
第 108/QĐ-TCT 号决定和自动化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的实施是越南税务行政程序现代化计划的重大进步。新流程不仅提高了管理效率,还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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